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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版 1-Lyft 贏得股東對財報錯誤訴訟的駁回

路透社2025年1月16日 22:39

增加了決定、指控、背景、署名的詳細信息

Jonathan Stempel

- 美國聯邦法官周四駁回了一起指控LyftLYFT.O欺詐股東的訴訟,訴訟指控Lyft等了太長時間才糾正財報中的一個錯誤,導致這家共享出行公司的股價大幅波動。

舊金山的美國地區法官特里娜-湯普森(Trina Thompson)說,在 擬議的集體訴訟 (link) 股東們 沒有證明為什麼Lyft需要42分鐘來修正2024年2月13日發布的財報,而不是立即進行修正是不合理的。

在美國東部時間下午4:05發布的(2105 GMT),Lyft預計其 利潤率之一 在2024年 擴大500個基點,即5個百分點,它實際上預計為50個基點。

Lyft 的股價迅速上漲了 67%,但在該公司首席財務官于下午 4 點 47 分在投資者電話會議上給出正確的利潤率後,股價回吐了大部分漲幅。七分鐘後,正式更正。

股東們說,Lyft 的錯誤超出了疏忽的範疇,相當於魯莽和故意漠視真相。

但法官認為,沒有證據表明這家總部位於舊金山的公司及其高管有意通過報告錯誤的利潤率來欺騙任何人。

她還說,舊金山聯邦上訴法院在 2015 年一起涉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雅虎的案件中表示,等待六周來更正報表並不違反任何更正義務。

股東的律師羅伯特-芬克爾(Robert Finkel)拒絕發表評論。Lyft 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湯普森說,股東們可以嘗試修改他們的訴狀。

訴訟要求在2024年2月13日下午4:05至4:51之間以涉嫌虛高的價格買入Lyft股票的投資者賠償損失。

在此期間,Lyft 的市值上漲了 32 億美元,但隨後又下跌了約 29 億美元。

截至 1 月 31 日,Lyft 大約有 13% 的股票被做空,而競爭對手 Uber UBER.N 只有 3%。

此案名為 Chen v Lyft Inc et al,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編號 24-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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