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FSC) 允許專業投資者投資外國加密貨幣 ETF,但並非每個人都可以。
我們這裏談論的是大資金參與者——專業機構投資者、高淨值人士和高資產客戶。這些人現在可以通過他們所謂的“重新委託”方法進行投資。
基本上,這意味着他們可以通過臺灣證券公司投資外國加密貨幣ETF。
該決定是在中華民國證券業協會審查之後作出的,該協會重點關注這些高風險虛擬資產投資所涉及的風險。
因此, FSC確保普通人不參與其中,這是有充分理由的。虛擬資產很棘手,它們的價格瘋狂波動。
證券公司需要一個適當的系統來檢查投資者是否有資格購買。
在投資者採取第一步行動之前,公司需要評估他們的經驗、知識和處理能力。
他們還有責任定期培訓員工,以便每個人都能及時瞭解他們所銷售的產品。這樣,他們的員工在與客戶打交道時就知道加密產品的來龍去脈。
在全球範圍內, 美國處於領先地位,擁有 11 只現貨BitcoinETF。加拿大是最早批准Bitcoin基金的國家之一。
今年 4 月,在美國取得巨大成功後,香港批准了三隻加密貨幣 ETF。德國還推出了加密貨幣 ETP,其工作原理與 ETF 類似。
在經歷了 FTX 倒閉和當地欺詐dent等災難後,臺灣 FSC 已將目光投向了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
7 月,VASP 強制要求根據《反洗錢控制法》進行反洗錢 (AML) 合規註冊。
沒有註冊?沒有生意。這適用於希望在臺灣提供加密服務的本地運營商和離岸公司。
除了《反壟斷法》之外,他們還要求運營透明度和消費者保護。
VASP 必須提交合規聲明,以證明他們遵守規則,特別是在預防洗錢方面。
臺灣的加密貨幣還需繳納 5% 的增值稅 (VAT)。dent或公司賣家必須進行稅務登記,除非其月銷售額低於新臺幣 40,000 元(約 1,300 美元)。